訂金收取金額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訂房日期、人數、房型需於7日前提出
二人房
1000 NTD
四人房
1000 NTD
六人房
1000 NTD
包棟
5000 NTD
訂金扣除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訂房日期、人數、房型『沒有』於7日前提出,將扣除訂金,以下為訂金扣除規定
於住宿當日取消訂房
扣除訂金100%
於住宿1日前取消訂房
扣除訂金70%
於住宿2~3日前取消訂房
扣除訂金50%
於住宿4~6日前取消訂房
扣除訂金30%
如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:
如遇天然災害導致交通中斷,或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(以民宿所在地屏東縣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),可接受訂房延期半年或取消扣除匯款手續費(30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