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金收取金額
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訂房日期、人數、房型需於7日前提出

二人房

1000 NTD

四人房

1000 NTD

六人房

1000 NTD

包棟

5000 NTD


訂金扣除

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訂房日期、人數、房型沒有』於7日前提出,將扣除訂金,以下為訂金扣除規定

於住宿當日取消訂房

扣除訂金100%

於住宿1日前取消訂房

扣除訂金70%

於住宿2~3日前取消訂房

扣除訂金50%

於住宿4~6取消訂房

扣除訂金30%


如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:

如遇天然災害導致交通中斷,或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(以民宿所在地屏東縣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)可接受訂房延期半年或取消扣除匯款手續費(30元)

屏東縣琉球鄉大福村和平路1巷9之25
Webnode 提供技術支援 Cookies
免費建立您的網站! 此網站是在 Webnode 上建立的。今天開始免費建立您的個人網站 立即開始